长江大学2019级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法学院发布时间:2019-03-22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2018]5)、《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2006]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2019]2号)和长江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现将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公告如下:

一、复试组织管理机构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另设以学院党委书记为负责人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全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工作,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二、资格审查材料(交复印件、验原件)

1.准考证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还须提供学生证)

4.加盖单位公章的大学历年学习成绩复印件

5.学籍、学历认证报告

6.免冠照片1.2寸各2

三、成绩折算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百分制)×40%+外语听说能力(百分制)×20%+专业素质能力(百分制)×10%+综合素质能力(百分)×30%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四、复试费用

1.复试费100元,体检费50元;

2.同等学力调剂加试两门另收费100元;;

 

五、复试时间

1.资格审查:325日下午;

2.政策讲解:325日 晚700

3. 体检:326日上午8:10—9:40

4. 笔试:326日上午 10:00---11:30

5.面试:326日下午 14:00---18:00

六、复试地点

1.资格审查:文科大楼203案例分析室

2.政策讲解:文科大楼1011

3.体检:校医院(长江大学东校区)

4.笔试:文科大楼1011

5.面试:专业与综合文科大楼203;英语文科大楼207

七、复试内容(均100分)

1.笔试:宪法+刑法+民法

2.外语听说读译:自我介绍、对话、英文读译

3.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成绩表现、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4.综合素质能力:知识面事业心、政治思想纪律写作、礼仪举止

八、其他

1.复试前路线、住宿咨询 QQ群:

2.复试后相关事项咨询:皮怡桐13593806883;陈欢:13697242055


上一篇长江大学2019年法律硕士拟录取名单公示
下一篇长江大学2019级社会工作硕士(MSW)复试公告

相关栏目

最新文章

图片主题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