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2019级社会工作硕士(MSW)复试公告

法学院发布时间:2019-03-22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2018]5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2006]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2019]2号)和长江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现将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公告如下:

一、复试组织管理机构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另设以学院党委书记为负责人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全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工作,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二、资格审查材料(交复印件、验原件)

1.准考证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还须提供学生证)

4.加盖单位公章的大学历年学习成绩复印件

5.学籍、学历认证报告

6.免冠照片1.2寸各2张

三、成绩折算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百分制)×40%+外语听说能力(百分制)×20%+专业素质能力(百分制)×10%+综合素质能力(百分)×30%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四、复试费用

1.复试费100元,体检费50元;

2.同等学力调剂加试两门另收费100元;

 

五、复试安排

项目

时间

地点

资格审查

3月27日 下午

14:00——17:00

文科大楼203

案例分析室

政策讲解

3月27日 晚

19:00

文科大楼1011

体检

3月28日 上午

8:00—9:40

校医院(长江大学东校区)

笔试

3月28日 上午

上午10:30---11:30

文科大楼1011

面试

3月28日 下午14:00---17:00

专业与综合

文科大楼203;

英语

文科大楼207

注意事项

1.面试需准备个人简历3-5份,重点包括学习与工作(实习)经历;

2.一般提前15分钟候场,迟到按弃权处理。

六、复试内容(均100分)

1.笔试:社会工作理论与实务;

2.外语:自我介绍+回答问题;

3.专业素质能力:大学成绩、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4.综合素质能力:知识面事业心、政治思想纪律写作、礼仪举止

七、其他

1复试前路线、住宿咨询: QQ群:883597128

2复试后相关事项电询:吴:15926562831;何:1372018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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