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水月乡亲,助力乡村振兴——长江大学法学院师生送法下乡

法学院发布时间:2019-08-30浏览次数:

(通讯员 刘俊呈 鲍淘滔)8月25日至29日,长江大学法学院暑期“三下乡”法治宣讲团的22名成员前往水月寺镇进行了为期五天的法治宣传活动,同时开展“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流失与法治乡村的构建需要”为主题的调研活动。短暂的五天时间,身着亲和蓝色服装的成员们在水月寺镇以及多个乡村留下了深刻的足迹。

图为法治宣讲团成员与福利院老人合影 通讯员 鲍淘滔

调研普法:深入基层,多走、多听、多总结

8月25日至28日,法治宣讲团成员先后实地调研了晒谷坪村、龙头坪村、郑家埫村、社会康养中心(镇福利院)、水月寺居委会,着重了解了水月寺镇及所辖多个乡村的法治文化建设及宣传现状。在调研过程中,同学们体会到了乡村的安静与美好。村民生活幸福美满,对调研工作也大力支持。

同学们将事先准备好的宣传单和调研手册分发给各位村民,为村民讲解法律常识和扫黑除恶知识,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于村民提出的疑问进行一一解答。

此次调研共发出166份调研问卷,收回158份,其中143份有效问卷通过调研普法,法治宣讲团成员发现,由于乡村经济发展较为落后,村民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认知能力有限,加上地理位置偏僻,当地存在调机制,所以不需要启用诉讼程序便可以解决问题。多数老人不愿意主动了解法律知识,从而法律知识欠缺意识淡泊,他们的法律知识仅来源于电视广播,例如《新闻联播》和《今日说法》。

图为法治宣讲团成员引导村民填写调研问卷 通讯员 鲍淘滔

土地纠纷和债权问题是村民咨询的重点。一位八十一岁的爷爷为我们讲述了他的经历,爷爷曾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征地,但却没有得到标准的安置房,经过成员们的讲解,他知道了政府征地不是仅仅根据土地面积,而是要考虑被征用土地各方面综合性因素;另一位阿姨在2016年10月借出了一笔钱,她原以为已经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而导致无法将钱要回,同学们告诉阿姨《民法则》中规定的民事诉讼时效从两年提到了三年,这说明她仍然可以提起诉讼,阿姨知道后非常感谢同学们的帮助。

图为法治宣讲团成员为居民讲解问卷内容 通讯员 杨琳丽

“虽然说我们已经很努力去宣传法律,但是效果却微乎其微……在认清这件事后,我们的普法工作开始转变重心,不再以单纯发放问卷的形式,而是更多关注村民本身,了解更多关于他们的故事。”法治宣讲团成员李小凤说道。

文艺普法:春雨化田,多排、多演、多扬善

8月26日晚上,法治宣讲团在镇广场上为居民们播放了一部爱国电影——《红海行动》,向村民展示了一个怀有人道主义精神,强而不霸、胜而不娇、以和为贵的大国形象。

图为水月寺镇居民在广场上观看电影《红海行动》 通讯员 杨琳丽

8月28日,法治宣讲团成员兵分两路,分别前往郑家埫村和镇社会康养中心(镇福利院),为他们表演防诈骗维权和扫黑除恶的情景剧《神奇保健品》和《最佳推销》,“白送的东西咱们不要,咱们不占别人便宜;要钱的咱们不给,咱们要时刻警惕。”法治宣讲团成员商杨在情景剧中说道。法治宣讲团的成员们将欢乐的笑声带进了镇福利院,和老人们一起绘制墙绘,把法治宣传和关爱老人结合到一起,用画笔在每位老人的心上绘制出了一道彩虹。

图为法治宣讲团成员在镇福利院表演情景剧 通讯员 何海鹰

图为法治宣讲团成员与老人们一起设计墙绘图案 通讯员 何海鹰

图为法治宣讲团成员在进行墙绘 通讯员 何海鹰

晚上,法治宣讲团在镇中心广场开展关于遗产财产分割案件的模拟法庭审判演出,让老百姓们直击庭审现场,了解庭审议程,场面庄重严肃。随后,成员们发起了“有奖竞答”,居民们积极抢答例如“国家宪法日是哪一天”、“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是多少岁”等基本法律常识问题来获得奖品,这种形式不仅起到了很好的普法效果,也拉进了成员们与居民的距离,受到居民的普遍欢迎。

图为法治宣讲团成员在镇广场上开展模拟法庭审判活动 通讯员 鲍淘滔

图为法治宣讲团开展“有奖竞答”活动 通讯员 鲍淘滔

一对一普法:法援在线,多问、多帮、多讲解。

8月27日上午,法治宣讲团的成员在镇广场摆点就位,为水月寺镇居民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队员们在为居民们解答法律问题的同时,也积极去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在摆点过程中,法治宣讲团的成员们发现,居民们有较强的爱国情怀,但法律意识相对薄弱,很多人都吃过法律知识欠缺的亏。有位老奶奶前来询问如何解决野猪侵入自家田地的问题,同学们告诉奶奶野猪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不能因损坏庄稼而猎杀野猪,构成犯罪,而是要上报有关部门,将野猪逮捕,避免更大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因保护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或者其他损失的,由当地政府给予补偿(补偿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

图为法治宣讲团成员为奶奶解决野猪侵入田地的问题 通讯员 鲍淘滔

为了有效解决此类问题,同学们不断地与居民们进行一对一的法律讲解,减少他们的法律困惑,同时,还在广场上朗读相关法律法规,旨在让每位居民都能在愉悦的交谈中更好的理解和学习法律知识。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治宣讲团成员的法律知识水平诚然有限,但加上当地政府提供的支持和帮助,居民的困惑和问题也会或多或少地得到解决。

其次,在扫黑除恶的宣传中,同学们用生活中的典型案例,使广大群众知道“乌云遮不住太阳,正义终将战胜邪恶,法治社会必须得到维护”,扫黑除恶是党中央为国为民做的一件大好事,长了人民的志气,灭了黑恶势力的威风,还社会和人民一片净土蓝天!

图为法治宣讲团成员与老人交谈 通讯员 谭静

普万民之律法,树守法之新风。此次长江大学法学院暑期“三下乡”法治宣讲团在水月寺镇开展的一系列法治宣讲活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当地居民的法律意识,加深了大家的法治观念,同时也为水月寺镇的法治建设贡献了一份力量。

图为法治宣讲团成员在水月寺司法所前合影留恋 通讯员 鲍淘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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