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法学院发布时间:2020-11-11浏览次数:

各培养单位:

为加强研究生程教学质量监控,规范培养过程管理,掌握本学期开学以来研究生课堂教学及其他培养情况,及时发现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工作安排,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01112日至1122日(第11周周四至12周日)。

、检查内容

1.课堂教学情况:培养单位以听课、座谈会、抽查等形式开展教学常规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教风学风、课堂教学等。

2.培养单位自查研究生项目经费执行情况(包括研究生实践基地经费、研究生优质课程和案例课程项目经费、研究生课程思政、研究生教研项目等)。提醒各项目负责人加快项目执行力度,按学校财务规定报销经费。

、检查方式

1.各培养单位分管院长及研究生秘书组成检查小组,对本单位课程教学进行自查。

2.第四届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督导组成检查小组,对各培养单位进行随堂听课。重点检查教师和研究生到课情况,对无故停课、旷课情况及时反馈。

3.研究生院组织人员开展课程教学巡查工作。

4.第13周一研究生秘书将教学检查表相关表格(见附件)签字盖章交研究生院培养办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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