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简介

法学院发布时间:2018-05-25浏览次数: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以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为目标,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主要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监督以及公司企业、经济管理、社会管理等实务部门培养德才兼备、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和管理人才。该学位获得者应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语言、法律思维、法律方法和职业技能;能够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管理、科技、外语、计算机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独立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和有关管理工作。

培养特色:我校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学内容、 培养模式和质量标准等更突出法律职业的要求,注重学术性和职业性的紧密结合。遵循专业性教学、专题性授课、自主性选课、互动性研讨的原则和要求;结合工作实践中的疑难案例,采取师生互动式讨论教学为主;重视从实践中提炼理论,着重法律职业能力的训练,强化实验实践教学和硬技术的培养,为社会培养高端法律应用人才。

培养方向:我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方案根据全国法律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指导性培养方案确定,开设社会保障法、民商法、诉讼法三个研究方向。

课程设置:课程设置分为公共课、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10门,法理、刑事法律专题、民事法律专题、刑事诉讼法专题、民事诉讼法专题、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中国法制史、宪法、国际法、劳动社会保障法等法学核心主干课程。同时,开设供学生自由选择的选修课,其中既有理论性较强的专业课,亦有实务性很强的案例讨论课;既有大量的部门法专业课,也有综合性、研讨型的课程;既有传统的法律专业课,也有最新的前沿课程。

(责任编辑:长江大学法学院办公室)


上一篇长江大学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简介

相关栏目

最新文章

图片主题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